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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际书号申请指引

 

ISBN书号应用范围

 

  国际标准书号适用于下列各类型出版品:

    ✔ 印刷的图书和小册子;

    ✔ 盲文(点字)出版品;

    ✔ 出版者无意定期更新或无限期延续的出版品;

    ✔ 地图;

    ✔ 教学或学习用影片、录像和幻灯片;

    ✔ 磁带和 CD 或 DVD 形式的图书(有声图书);

    ✔ 印刷出版物的电子版;

    ✔ 缩微出版物;

    ✔ 教育或教学软件;

    ✔ 混合媒体出版物(主要以文字材料组成)。
    ✔ 电子出版物(如机读磁带、磁盘、光盘、互联网出版物下载版或在线版);

 

  国际标准书号不适用于下列各类型出版品:

 

    ✘ 以宣传为主的印刷品(如:商品目录、价目表、新书简介等);

    ✘ 无书名页和正文的美术印刷品和美术折页印张;

    ✘ 录音製品(如:乐谱、非教育性的录音带、唱片及影碟);

    ✘ 用于教学或者学习目的以外的软件;

    ✘ 个人文件(例如电子简历和人物介绍);

    ✘ 贺卡;

    ✘ 电子公告板;

    ✘ 电子邮件或者其他电子函件;

    ✘ 游戏;

    ✘ 连续出版品(如:报纸、杂志、年报、年刊、活动报告、工作报告、工作计划等);

    ✘ 暂时性印刷品(如:日曆、日志、月曆、年曆、广告、海报、散页、单张乐谱、戏剧和音乐会节目表等类似产品);

 

国际ISBN书号办理流程

 1. 填妥国际标准书号(ISBN)申请表格

 2. 已审校完毕的封面(jpg格式,大小不超过5MB)、书名页及版权页的印刷稿副本各一份,封面、书名页和版权页上的书名必须完全相同。

 

国际ISBN书号申请返回文件

 1. 图书封面参考样式;

 2. 图书版权页参考样式;

 3. 图书封底参考样式;

 4. 国际标准书号(ISBN)及条形码;

 5. 国际标准书号(ISBN)分配通知书;

 

时限:一个工作日。为免因过早申请书号而超越临时书号的3个月有效时限,因此,在出版品审校完毕,并已确定出版及发行日期后、在出版品付印前预留一週递交申请表是最适合的时间。

 

备注:根据各国的《法定收藏制度》的规定:任何新书刊的出版人,需送交2份予澳洲或美国公共图书馆管理厅作法定收藏。而经由法定收藏制度得以完整地、有系统地收集该国当代的政治、经济、文化、科技等各方面的发展纪录,再据以整理编製目录,提供研究利用。

 

郑重声明

       书号并非出版许可。弊社只对书号的真实性负责,文责自负,仅供自费出版。 弊社仅保证该书号在世界范围内出版及销售图书的合法性。我方不负责印刷和发行,不承担在中国内地印刷和销售图书所产生的责任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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